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透明度,2024年10月28日,山西省阳泉荫营地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一起阳泉第一监狱罪犯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举办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罪犯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情况、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并就其是否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发表意见。执行机关代表对罪犯刘某某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悔罪表现、当地社矫机构的调查情况、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进行了说明。
听证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罪犯刘某某的病情诊断、治疗经过、社会危险性、家庭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并提出专业意见。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同意监狱的提请建议。检察官采纳听证员意见,当场宣布同意对罪犯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听证是完善“减假暂”案件审查方式、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引入社会监督的务实举措。下一步,荫营地区检察院将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减假暂”案件听证力度,深化“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真正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