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阳泉荫营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阳泉第二监狱召开第一次减刑假释工作例会。荫营地区检察院第二派驻检察室主任王君、阳泉第二监狱副监狱长方亚宁、刑罚执行科全体成员及各监区刑罚执行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荫营地区检察院第二派驻检察室通报了近年来办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结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深入指导和解读,形成了监督、互促、共学的新机制。
一是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在协作配合上持续加力。对于减刑、假释工作,要做到每季度定期交流、充分研判、同向发力。特别是针对减刑、假释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通过工作例会制度,切实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共商解决良策,在弱项短板上努力减量。检监双方针对减刑、假释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财产性判项履行认定标准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是转变思维理念,在案件办理上注重成效。检监双方要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破解减刑、假释工作中的难题,积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规范化审理,确保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不断提升减刑、假释工作质效。
下一步,荫营地区检察院第二派驻检察室将继续与阳泉第二监狱定期召开减刑、假释工作会,充分发挥联动效应,针对各项问题凝聚共识、共同解决,推动减刑、假释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