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山西省阳泉荫营地区人民检察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持续做好本院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1、审查监狱拟提请减刑210人,同比下降25.3%;审查监狱拟提请假释6人,同比净增;审查监狱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2人,同比净增;减刑提请(开庭)审查案件151件(书面审查减刑提请案件151人),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提请减刑检察意见书》151份,同比上升9.4%;审查减刑裁定案件371件,同比增长1.79倍。
2、转办服刑罪犯刑事申诉1件。
3、针对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的防疫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二、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至6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335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55件:包括审查监狱拟提请减刑20件;审查监狱拟提请假释1件;减刑提请(开庭)审查案件7件,全部为书面审查;审查法院减刑裁定27件。检察长办案量占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64.9%。